本 旅 行 社 主 要 代 理 藍 十 字 安 全 旅 遊 保 險 ,設 有 家 庭 聯 保 , 一 家 同 行 , 保 費 更 化 算
價 錢 由 港 幣 109 元 起。

詳情細閱下表或瀏覽 藍 十 字 旅 遊 保 險 網站

特設兩種保障計劃 ─ 「 藍鑽石 」 及 「 千足金 」, 配合個人需要及預算 。
保障項目 保障範圍 保障金額 ( 港幣 )
藍鑽石 計劃 千足金 計劃
(1) 醫療費用 1,000,000 300,000

醫療費用 – 因生命或意外受傷所需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住院或其他醫療服務。

覆診費用 – 如曾於外地受醫,回港後九十日內之必須醫療費用 ( 包括跌打 ) 。

100,000 100,000
(2) 24 小時全球緊急
緊急運送 - 將被保人緊急運送至就近有足夠醫療設備的醫療中心。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送返原居地 - 在必須的情況下,將被保人送返原居地治療。 不設上限 不設上限
入院按金保証 - 辦理緊急入院按金保証。 40,000 40,000

額外住宿費用 - 如被保人遭遇嚴重醫療問題,使其同行的一名被保家人或朋友須支付額外的住宿費用。

40,000 15,000

家屬探望 - 被保人遭嚴重疾病或意外導致死亡或需停留外地入院治療超過3天,兩名直系親屬前往該地照料而引致的交通費。

40,000 15,000

送返同行子女 - 安排被保人的十八歲以下同行及被保子女送返原居地之合理交通及住宿費。

40,000 15,000
遺體運送 - 若被保人不幸身故,其遺體或骨灰運送原居地之費用。 40,000 15,000

其他援助 - 提供諮詢及轉介服務包括法律援助、翻譯員及補領遺失証件或機票等協助。

(3) 住院現金津貼

被保人在住院期間,每日可獲得現金港幣$500元的附加津貼,以應付額外開支。

10,000 5,000
(4) 人身意外#

意外死亡/永久完全殘廢/一目或雙目視力全失/一肢或四肢不全或永遠喪失功效。

【十八歲以下兒童及七十一至八十五歲人士賠償額為港幣$150,000】

600,000 300,000
(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遇意外 )

若是自費乘搭合法交通工具或乘搭由旅行社安排之旅遊車下遭遇意外引致不幸可獲雙倍人身意外保額賠償。

【十八歲以下兒童及七十一至八十五歲人士賠償額為港幣$300,000】

1,200,000 600,000
(5) 嚴重燒傷
三級程度燒傷且燒傷部份達身體總表面面積之百分之五或以上。 200,000 100,000
(6) 行李

在旅途中因盜竊、搶劫、意外遺失或損毀而導致被保人的財物遺失,但每件/對/套最高賠償限額為港幣$3,000元。

20,000 3,000
(7) 行李延誤

被保人在抵達目的地6小時後,寄運之行李因誤送或延遲仍未送達,可就購買必須品或須自付來回機票以取回行李之額外交通費而提出索償。《如被保人已返家或抵達最後目的地,則本部份不再適用。》

1,000 500
(8) 旅程取消

倘被保人因須出庭作證、出任陪審團、或被保人及其直系家人、同行伙伴或生意伙伴遭遇身故、重病或嚴重受傷或出發前10天內因住宅到水災或火災嚴重損毀而不能成行。被保人可就不能取回之訂金、旅費及機票費用提出索償。

30,000 5,000
(9) 旅程延誤

額外交通費 - 飛機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如受惡劣天氣、工業行動、騎劫、機件故障取消或延誤,而必須改變行程而引致之額外交通費。

10,000 2,500

現金津貼 - 如旅程延誤超過6小時而又無須支付額外交通費,每超過6小時可獲港幣$250元現金津貼。

1,000 500
(10) 縮短旅程

被保人及其直系家人或同行伙伴或生意伙伴因身故、重病或嚴重受傷,或所乘搭的交通工具被騎劫而必須縮短旅程,其不獲退回之未用旅費及返回原居地之額外旅費均可獲賠償。

30,000 5,000
(11) 旅遊証件遺失

因遺失護照、機票及其他旅遊証件所支付的補領費用,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等。(額外交通及住宿費用最高賠償為每天港幣二千元(藍鑽石計劃)或每天港幣一千元(千足金計劃))

20,000 5,000
(12) 個人錢財

被保人因被偷竊、爆竊、搶劫而導致的金錢損失 (包括:現鈔、旅行支票)。

3,000 2,000
(13) 家居爆竊

被保人之主要住所於外遊期間空置,並遭人使用暴力進出及入屋爆竊引致住所內家居物品或個人財物之失竊或破損。

25,000 5,000
(14) 人身責任

因意外導致他人身體受傷或他人財物損失而負上法律責任。

《駕駛或租用汽車不在受保範圍之列》

1,000,000 250,000

* 如被保人身故而按本部份保險提出索償,則賠償額之受益人應為該被保人之直系親屬,如無直系親屬則應為按香港法律定義之遺產繼承人,惟在保險証明書簽發時已列明有指定受益人者除外。

有關各項保險細則,請參閱保險証明書。

保費表

藍鑽石 計劃

千足金 計劃

保障期 被保人 被保人及子女 (父或母+18歲以下不限數目之未婚子女) 夫婦及子女 (父母+18歲以下不限數目之未婚子女) 被保人 被保人及子女 (父或母+18歲以下不限數目之未婚子女) 夫婦及子女 (父母+18歲以下不限數目之未婚子女)
HK$ HK$ HK$ HK$ HK$ HK$
1日 120 180 300 94 141 235
2日 130 195 325 102 153 255
3日 140 210 350 110 165 275
4日 150 225 375 118 177 295
5日 165 248 413 128 192 320
6日 220 330 550 145 218 363
7日 230 345 575 165 248 413
8日 280 420 700 176 264 440
9日 290 435 725 181 272 453
10日 310 465 775 185 278 463
12日 390 585 975 198 297 495
15日 400 600 1000 218 327 545
20日 450 675 1125 250 375 625
25日 490 735 1225 283 425 708
30日 550 825 1375 315 473 788

30日以上,每5日

86 129 215 36 54 90
最長保障期為180日
索償手續

每項索償必須在保險期屆滿後31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並提供有效証明文件,包括醫院、醫生、警方、航空公司及有關機構的詳細報告。賠償申請表格可向本公司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