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簽証

下列資料由斯里蘭卡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國家 斯里蘭卡
生效日期 04-Oct-2005
電話號碼 2876 0828
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東43 - 59 號, 東美中心22樓
辨公時間 1000-1200 / 1400-1600 (星期一至五)

証 件 類 別
是否要
辦簽証
簽証
表格
近照
身分證
工作天
証件所須
有效期
簽証及
手續費
可停留
期限
BNO
不要
6個月
30日
香港C.I.
不要
6個月
30日
香港D.I.
不要
6個月
30日
香港特區護照
不要
6個月
30日
葡國護照
不要
6個月
30日
台灣護照
不須
6個月
30日
澳門特區護照
要自行辦理
 
澳門特區旅行証
暫不接受申請
 
中國護照
不要
6個月
30日

上列收費已包括辦理簽証之費用及本公司代辦有關申請所徵收之手續費

下列國家之護照持有人前往斯里蘭卡可豁免入境簽証:
Australia 澳洲 Netherlands 荷蘭 Austria 奧地利
Norway 挪威 Belgium 比利時 Oman 阿曼
Pakistan 巴基斯坦 Canada 加拿大 Poland 波蘭
Cyprus 塞浦路斯 Portugal 葡萄牙 Czech 捷克
Russia 俄羅斯 Denmark 丹麥 Spain 西班牙
France 法國 Sweden 瑞典 Germany 德國
Switzerland 瑞士 Greece 希臘 Thailand 泰國
Hungary 匈牙利 Turkey 土耳其 Indonesia 印尼
U.S.A. 美國 Ireland 愛爾蘭 Yugoslavia 南斯拉夫
Israel 以色列 Italy 意大利 Japan 日本
Korea 南韓 Kuwait 科威特 Luxembourg 盧森堡
Maldives 馬爾代夫 Nepal 尼泊爾 United Kingdom 英國 
*馬爾代夫毋須簽証,出發前須具備六個月有效期之旅行証件,方可進入馬爾代夫